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2日在临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查映伟
各位代表:
我受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强化监督,圆满完成了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临沧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服务科学发展能力有新提高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从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常委会工作的各方面,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围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全面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和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创新社会管理、深化改革开放、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等方面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发展中谋划推进人大工作。
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工业销售收入,以及财政、交通、农业产业化等十四个方面的47项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分别形成督查报告上报市委,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为推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作出了积极努力。加快推进全市烤烟产业发展,烟叶生产再上新台阶。不断深入了解和研究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适时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努力推动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职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始终坚持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充分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采取学习培训、理论研讨等方式,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研究和探索,全面理解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广泛宣传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业绩,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修订完善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严格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切实把党和人民信任、德才兼备、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依法任命到国家机关的领导岗位上,年内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4人(次),接受辞职5人(次),确保了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保障。坚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严格依法办事,年内共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6人(次)。采取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及履职情况报告等方式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专题听取市统计局、市扶贫办工作情况汇报和市卫生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
依法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认真组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报告,依法对临沧城市总体规划、市级财政决算、市级地方财政预算部分调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学园区建设项目融资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强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执法检查。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在我市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正确贯彻实施。同时,对《云南省邮政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等(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讨论修改,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对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临沧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规定》等6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指导民族自治县做好地方立法规划的组织实施。《云南省沧源自治县沧源崖画保护条例》经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正式公布实施;《云南省双江自治县南勐河保护条例》修改完善后正在报审。
三、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监督工作成效更加明显
始终把监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着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报告等5项,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6项,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7次,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各项审议意见执行和办理情况的监督。常委会所作出的审议意见,都交由“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报告,通过加大跟踪督办力度,进一步推动“一府两院”有关工作的改进和落实。
加强对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围绕谋长远、促发展,在加强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的同时,对全市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对全市村庄规划和建设情况进行视察,为临沧“十二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履行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各项职责。
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围绕调结构、促转型,突出对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的调研督查,加快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和审查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专项报告,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围绕惠民生、促和谐,突出对民生保障等方面工作情况的监督,组织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扶持特困民族发展试点县的工作情况和全市侨资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认真开展2011年以“节水防污”为主题的临沧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进一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把学习贯彻宪法和法律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使人大常委会所履行的监督职权符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使人大常委会所开展的各项监督工作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多种办法和途径推动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把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与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影响和制约全市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一项重点。组织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市“三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六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的实施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了相应决议,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发挥人大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办事的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以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为重点,在临翔区博尚镇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
五、加强代表工作,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切实加大《代表法》、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代表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改进代表培训方式,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内容,不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进一步拓宽代表依法履职的途径。认真贯彻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围绕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履职活动等制度,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参与面,全年共邀请1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75名市人大代表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组织38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不断拓展代表依法履职的途径,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积极探索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新途径。继续采取常委会领导牵头,委室具体负责的方式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建议办理单位工作积极性。同时,组织12名市人大代表对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专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解决率,代表所提的72件建议得到全面办理答复,落实率和满意率有所提高。
六、注重思想理论武装,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水平,在思想、组织、作风及制度建设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
坚持走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方法。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新途径。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交办、转办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的原则,引导群众合法、理性的表达自身诉求,并运用释法、引导、教育、调解等有效形式,及时依法合理地处理来信来访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年内共受理群众来信68件,网上信访9件,来访51批(次)、93人(次),办复率100%,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要求,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首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以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为主要方式,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善洲林场实地感受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常委会两名领导分别到南方电网公司挂职学习和浙江大学培训学习,组织42名市、县(区)人大系统干部参加全国人大培训班学习。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常委会及机关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意识;加强和改进与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联动,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研讨会和联合开展工作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逐步形成上下协调的联动机制。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所做的一切工作,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常委会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还有一些差距: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常委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进行研究,积极探索依法履职的新途径,努力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
2012年的主要任务
2012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桥头堡建设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和谐发展为保障,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跨越发展为关键,按照“抓机遇、稳增长、强基础、调结构、兴产业、扩开放、保民生、促稳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临沧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011年9月,市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和目标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政策措施。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要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进一步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按照市委的战略部署,努力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为重点,进一步找准人大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适时对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二、着力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中心的意识,牢固树立人大工作要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变中求新”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桥头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发展、城乡统筹、改善民生、繁荣发展文化、改革开放、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就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学前教育、资源节约等工作开展调研和听取汇报;围绕加快城市化进程,着力推进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2012年环保世纪行活动,专题听取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报告;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
要认真组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森林公安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市招商合作局、市供销社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对大通道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进一步推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的实施。组织听取和审议社会事业发展、民生工程实施、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稳定物价等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
要按照市委的要求,继续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的督查活动,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适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推动市委重大决策得到有效落实。同时,有重点地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要进一步探索监督工作新途径,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展一次专题询问。要以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为重点,进一步督促“一府两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和政令统一。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着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要始终把学习贯彻宪法和法律与做好人大工作结合起来,使人大常委会所履行的监督职权符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使人大常委会所开展的各项监督工作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工作,加强对“六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着力推动依法治市进程。
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适时组织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进一步加大对自治县自治条例贯彻执行的监督力度,切实指导自治县做好地方立法报审工作,组织开展地方立法项目征询和工作调研,为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打好基础。
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和依法治市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办法,通过多种途径,进一步使宪法和有关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要在双江自治县选择一个乡(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基层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临沧的进程。
四、着力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要进一步加大《代表法》、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抓好抓实。积极开拓思路,创新方式,选择临翔区、云县建设两个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示范点,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搞好服务,使代表学习培训、代表小组建设、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等更加规范有序、富有成效。
要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代表参与监督、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各项活动,做好代表视察、调研的选题引导和活动指导,进一步落实好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有关规定。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
要始终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继续探索代表联系选民的办法和途径。进一步健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办理代表建议的解决率和满意度。
2013年,省、县(区)、乡(镇)人大将进行换届,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省、县(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五、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大局,进一步推进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
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以规范履职行为,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为抓手,进一步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依法民主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履职水平。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在贯彻落实市委战略决策中有新作为,在依法履职方面有新提高,在依法监督方面有新实效,在推动加快临沧科学发展方面有新进展。
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发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始终注重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和反腐倡廉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要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把加强常委会和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活动。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组织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提高执行力、体现创新力、增强感召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研究探索。以学习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加强对外交流,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拓展研讨交流平台,不断深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加强宣传工作,增强宣传实效。
各位代表,2012年是充满希望、催人奋进的一年。时代赋予我们重任,人民寄予我们厚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拓创新,为加快临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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