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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时间:2020/12/1 10:51:56|本文来源: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王庆娟|点击数:

 11月27日下午,云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斌、姜登位、穆天平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云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七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王飞辞去云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决定免去:

 周智明云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向东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明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李舟为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其代理云县人民法院院长。

 决定任命:

 石梅为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高应华为云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罗原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李舟作表态发言。

 罗原对新任命人员提出了要求。一要自觉加强政治建设,做政治合格的干部。要自觉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解决好“总开关”问题,不为名所困,不为利所诱,勤勉工作、坦荡做人、清白做事。

 二要勤政、廉政。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来落实,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使命,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为党分忧、为民尽责落实到履职的全过程。

 三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新任职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宪法、组织法、监督法,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履职,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会前学习制度,会前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绍祥,县监委主任杨卫红,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臣瑞,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正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文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全程列席会议。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相关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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