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三好”嘱托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沧江大地开花结果
时间:2024/12/25 17:35:21|本文来源:临沧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赵贵祥|点击数:
临沧市始终深入贯彻党的民族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三好”殷殷嘱托,立足边疆、边境、民族地区实际,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努力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力“主线”抓落实,临沧民族团结之花成果丰硕
(一)扛实政治责任,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执政之基。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市、县、乡、村四级书记同抓民族工作的工作格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年度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类考核重要内容。全市77个乡(镇、街道)全覆盖配备1名班子成员、1名工作专干主抓统战、民族宗教工作;82.29%的市级部门、单位配备了少数民族班子成员;11个世居少数民族均至少培养了1名市管领导干部。
(二)倡导美美与共,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之韵。实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98个、少数民族文化精品项目13个。滇红茶制作技艺列入联合国非遗代表性名录,“沧源佤族木鼓舞”等9项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歌曲《阿佤人民唱新歌》、微电影《阿佤兄弟》、文学作品《我的乡村》、舞剧《勐相耿坎·傣拳师》等分别获得亚微节、全国、省级奖项。举行“学回信 感党恩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纪念重要回信周年系列活动,发行《唱响幸福歌》和《我们都是收信人》一书一画,《阿佤人民幸福歌》等一批感恩党的歌曲广为传唱。全市累计有320个模范集体和954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其中:鲍卫忠被授予“矢志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楷模”称号,赵爱军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三)夯实基础建设,厚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之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建成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水运综合交通体系,是全省唯一“一市三机场”的州(市)。推进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开运“重庆—临沧—缅甸”等国际线路。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8县(区)全部脱贫摘帽,11个世居少数民族、6个“直过民族”、9个跨境少数民族全部实现整族脱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造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办不平凡教育的“临沧精彩”。在全省率先开展边境幸福村建设,边境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2023年,全市沿边行政村(社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58.2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008.2元。
(四)搭建“三交”平台,共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群众之声。创新实施“1122”措施,丰富“十进”活动内涵,实施“七大工程”,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升级版”。深入实施“石榴红”工程,推进“三项计划”,先后培养出全国拳击冠军字春红、全国马拉松冠军肖国民等一批优秀少数民族运动员。引入省内外9个院士及团队、专家工作站来临“筑巢”,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旅游促“三交”。举办自治县成立逢10周年庆祝活动、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临沧·百国华侨华人联谊会、中缅“阿数瑟”山歌会等节会活动,推动市内外各族群众在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中实现互学互鉴互助。
(五)全域宣传教育,绽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之花。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体系,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建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长廊、重要回信精神宣讲站,发挥“收信人宣讲团”作用,深入群众开展宣讲。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在“云南网”等媒体开设专栏,刊播“班洪抗英”“班洪四大嫂”“时代楷模”鲍卫忠以及“傣族让坝、佤族让山”等“临沧故事”,点击量累计超100万次。建成3所全国中小学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20所省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学校,建成27个省市级研究基地、教育基地和主题教育馆。2023年1月,临沧市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28个国家和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六)加强依法治理,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之力。加强边疆党建长廊建设,边境322个党组织完成标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实施“红旗飘飘”工程,引导边境群众“镇守西南边关,守护祖国安康”。选派2461名“自然村长”,强化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健全工作机制,对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化解销号。以“基层治理+民族团结+民主协商”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团结和谐边境共建共治共享。“协商在基层”经验3次在全国政协有关会议上进行交流。创新实施“五级书记抓边防”“五级段长”责任制,加强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强边固防,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
二、聚力“主责”强监督,临沧民族进步之果成效显著
(一)民族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强化民族立法培训,在沧源自治县举办临沧市民族立法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民族立法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做好条例修订、立项相关工作,指导双江自治县于2024年5月完成《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有关工作。向省人大民族委提交制定《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傣族手工造纸技艺保护传承条例》论证报告。全面清理单行条例,指导3个自治县对5部单行条例进行全面清理,提出对《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保护和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对《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进行废止的工作建议,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人大民族委员会。
(二)民族工作监督质效有了新提升。深入调查研究,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推动全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凝聚“共识”、做实“共创”、携手“共建”,全力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开展专题询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市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质量完成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边境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形成监督闭环,形成“调研、报告、审议、整改、反馈”监督闭环,在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全市兴边富民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推动全市强边固防、兴边富民、沿边开放、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一体推进、融合发展。
(三)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明显提高。推进代表履职培训工程,组织委员和代表参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全省人大系统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民族立法工作培训会和座谈会,赴内蒙通辽考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增强代表履职本领,提高代表审议水平,推动意见建议“提出高质量”。拓宽民意收集渠道,持续深化“两个联系”,常态化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建议,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县人大代表、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家站室”作用,借力少数民族节庆日活动,广泛听取和反映各民族群众的意愿呼声。推动意见建议办理高质量,健全代表提出建议前沟通协调、领导领办、重点督办等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做到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双提升。《关于支持镇康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建议》等一批事关民族工作领域、边疆地区发展的意见建议得到高质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