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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0年1月21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龚文军

时间:2020/1/21 20:15:53|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经常委会党组研究,并报中共临沧市委同意,建议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2月12日在临翔召开,预计会期4天,共8项议程。提出这样的时间安排建议,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省人代会于2月3日至7日召开,结束后有一个星期的时间筹备;二是2月上旬各项统计数据、上级工作安排已基本确定;三是因有选举任务,为满足“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的要求,会期设置为4天。

 综上所述,主任会议认为2020年2月12日在临翔召开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是合适的。

 以上说明,如无不妥,建议连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一并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