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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临沧市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12月30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 群

时间:2019/12/30 15:48:00|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常委会预算工委依法对市财政局提交的临沧市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初步审查意见已于10月14日交市财政局研究办理,市财政局书面报告了研究办理情况,形成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财政预算收入合计数2438880万元,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专项预算调整后市级收入合计数2476780万元。

 由于上级补助收入等有所变化,市级收入合计数预计为2441744万元,较专项预算调整后减少35036万元(具体增减变化情况市人民政府在市级收入变化情况中已作说明)。

 根据财力增减变化情况,市人民政府提出2019年市级财政支出总额为24417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14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988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89926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200万元),与专项预算调整预算数相比,市级支出减少35036万元(具体增减变化情况市人民政府在市级预算支出调整情况中已作说明)。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本次不作调整,仍按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专项预算调整执行。

(三)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次不作调整,仍按市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执行。

(四)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年内对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市交通运输集团、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利润收入发生变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245万元调整为3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万元。为加快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进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2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9万元;调出资金调整为95万元,比年初增加21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及我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符合我市实际,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需要,调整方案可行。财经委员会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二、加强预算管理工作建议

 为确保批准的预算得到有效执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财源培植。重点抓好招商的成果落地和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夯实税源基础。认真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密切关注税收政策调整变动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及时将预算和资金下达到实施单位,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财力保障。同时,今后请严格按照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时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三)加强绩效管理。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细化预算绩效目标,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