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免去杨云峰等二名同志职务报告的说明
——2018年11月28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期义
时间:2018/11/28 17:12:23|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吉军检察长委托,现就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免去杨云峰等二名同志职务的报告作如下说明:
因杨云峰同志退出员额检察官、黄维云同志退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以及《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如下免职事项:
免去杨云峰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黄维云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以上说明,请连同免职报告一并审议。
附件:杨云峰等二名同志基本情况(略)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