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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时间:2021/12/16 19:48:01|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段春彩|点击数:

 12月16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施志胜、胡德扬、李明奎,秘书长龚文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罗成灿作关于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受主任会议委托,王菊作关于提请审议补选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的说明、关于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补选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李忠平同志辞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寿志委托,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白玲作关于提请审议李忠平等三名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补选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会议依法补选刘非为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向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书面报告当选情况,经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后予以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忠平同志辞去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免去:

 杨希君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李忠平为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杨希君为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黄亮为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汤培远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杨文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牟洪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利民,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赵雪,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白玲,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