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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7年12月26日在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委主任 孙树兵

时间:2017/12/26 15:10:29|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11月,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在永德县大雪山民族乡开展了第九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至此,市人大常委会第一轮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已覆盖全市8县区,实现圆满收官,现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党的十九大精神“七进三到”即“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到边、到底、到心”的要求,结合落实我市“七五”普法规划,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会同市、县有关部门,采取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方式,于11月8日至10日在永德县大雪山民族乡开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为重点,以基层党员干部、各族群众和青少年为对象,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为统领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涛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动员讲话为开始。分别在乡政府、中学、勐旨村委会、团山村委会进行了集中宣讲,组织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土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婚姻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6个场次的讲座。乡机关党员干部、村“两委”干部、新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基层人大代表、中学全体师生、群众代表共2000余人参加讲座。

 为乡机关、8个村委会、1所完小、1所中学赠送法律图书和资料100余种1000多册,建立法律图书角12个。活动期间,利用街天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服务,展出宣传展板50块、宣传标语50条,发放资料50余种4万多份,免费为群众提供卫生健康咨询服务。举办了法治知识宣传文艺晚会和法律知识抢答,丰富了活动内容,扩大了宣传面。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市、县、乡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组织落实,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2009年至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在8县(区)9个乡镇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共举办法治讲座80余次,受教育干部群众2万多人,赠送法律书籍1万多册。九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按照市委依法治市的总要求,不断深化农村社区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为推进法治临沧建设奠定了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打造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品牌。

(一)加强领导,认真调研,精心组织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连续多年将该项活动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并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由1名常委会副主任牵头负责,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族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成立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开展活动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方案,使宣传教育活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对基层群众所需的法律知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宣讲方式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法律科普及健康知识宣传咨询服务“一条街”活动,赠送图书、建立法律图书角,举办文艺、电影宣传晚会等形式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整合资源,三级联动,创新形式

 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认真推进普法工作责任的落实,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模式,补齐普法工作的短板。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整合公检法司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源,市、县、乡三级联动,形成普法工作合力。采取“三定”普法模式,充分利用农闲季节或节假日,开展定时、定点、定人员集中普法培训,提高法治宣传针对性。

 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突出一个宣传主题,建立“菜单”式普法模式,根据基层需求,制定法治宣传“机关篇”“学校篇”“乡村篇”“社区篇”等“菜单式”内容,尽可能让基层干部群众学法与用法同步,突出法治宣传的实用性。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实效

 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命力在于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市人大常委会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近年来,面向基层认真宣讲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及时与市委宣传部联系,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作为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注重服务发展大局,针对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安置等问题开展政策法制宣传,针对山林水土纠纷采取以案释法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注重维护社会公平和谐,通过开展巡回宣讲、法律咨询服务,把法治宣传教育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化解矛盾的过程,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规范社会行为、依法调解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推进社会和谐长治久安。

(四)搭建平台,示范引领,彰显特色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遵守和执行,是地方组织法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之一。市人大常委会主动履职,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创造条件、搭建平台。针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薄弱环节和农村工作实际,三届人大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一个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牵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整合市、县、乡三级资源,集中时间,明确主题,精心组织,合力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全市普法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推动了活动的开展。

 总结九年来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效突出,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市级普法责任单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二是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与基层群众所需法律宣传还有差距;三是队伍力量不足,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宣讲的效果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

 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就必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大力度宣传法治思想和理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改革发展的重要条件。临沧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边境、民族、山区、贫困等市情的因素,形势复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刻不容缓。

 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就要求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员要模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把对法律的简单认知升华为对宪法及法律的信仰,把对法律法规的被动了解转化为通过正当途径表达诉求的意识,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得有意义、有价值。

(三)聚焦边疆民族地区,提高法治宣传水平

 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聚焦边疆民族地区、聚焦热点难点突出地区,因地制宜,不断改进法治宣传的载体、形式、方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将法治宣传内容深入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长期有序的开展下去。

 在利用好学校、机关等现有的普法阵地的同时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内容随处可见,让法治思想互相影响,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