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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送审稿)的说明

——2020年1月21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龚文军

时间:2020/1/21 20:09:27|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送审稿)》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六次全会精神,聚焦临沧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立足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围绕临沧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三化”建设,强化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能,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振精气神、再创新业绩、重树新形象,立良法、促善治,强监督、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计划

 围绕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既定目标,找准人大工作定位,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深化调研的精准性、必要性和针对性、科学性。全年初步计划召开1次人代会会议、6次常委会会议,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组织开展13次调研、1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2次河长制督察、3项满意度测评、1次代表视察和相关代表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就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地方立法、依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开展12个方面工作,认真完成好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上再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向市委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

(二)抓好年度立法工作。完成《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制定,修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部分条款,指导三个自治县完成相关条例修改和制定。

(三)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法制统一。

(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全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市2019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准备工作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对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推进依法治市。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广播电视局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执法检查。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

(六)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9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开展全市乡村旅游、华文教育、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就业促进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履职情况的报告并测评。

(七)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

(八)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九)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扎实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

(十一)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

(十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重点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素质建设,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

 以上说明,如无不妥,请连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送审稿)》一并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