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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2021年4月29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利民

时间:2021/4/30 22:46:29|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0年11月,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根据审议意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逐条落实,切实整改,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执行宣传,营造执行氛围”的办理情况

 一是统筹谋划执行宣传工作。根据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攻坚“执行难”决胜战新闻宣传方案》和《临沧市政法新媒体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宣传主题、宣传内容和宣传计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电子显示屏等,有针对性、多渠道地开展执行宣传工作,更好地突出宣传效果。

 三是丰富宣传内容。发布人民法院扫黑除恶“黑财起底”、“打财断血”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等案件典型案例,既反映执行工作权威,也展现社会诚信现象,同时通过案例宣传让老百姓理解什么是“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能”,让全社会更多的尊重、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四是加大“规范执行年”专题活动和“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的宣传工作,社会反响良好。五是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见证执行。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桥梁,向人民群众宣传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2020年,全市法院通过临沧中院微信平台等发布全市两级法院执行信息95篇,其中中院撰写、发布执行信息22篇,上传省高院官网、“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子网60篇,被人民日报、最高人民法院法制号、智慧中国、澎湃问政、云南政法、云南高院、云南省长安网、云南网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平台采用40余篇。全年全市两级法院先后邀请110名人大代表(含乡镇)、政协委员及检察院执行监督员监督、见证执行。

 二、关于“创新执行方式,提高执行质效”的办理情况

 一是对涉黑恶执行案件改变统计方式,提高执行到位率。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期完成“黑财清底”执行攻坚任务等要求,两级法院对公安机关查扣未移送执行的涉黑恶案件财物全部打包“清单式”移交财政,有效解决“黑财清底”难题。将公安机关扣押、上缴、退赔等现金、财物以及在审判阶段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代为缴纳的罚金、执行过程中在被执行人银行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上扣押、划拨到的资金作为实际执行到位基数,从而提高执行到位率。

 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两级法院共收涉黑恶执行案件75件,执结72件,结案率96%,执行到位标的5697.87万元,执行到位率91.46%。

 二是进一步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依法用足用好财产申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扣划等执行措施,狠抓案件节点和质量,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2020年,全市法院共纳入失信名单2135人,限制高消费4637人,限制出境6人,拘传3人,拘留11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75人(次),对1名失信被执行人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强力推进网拍工作。2020年,中院共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发布网拍标的物477件,成交总金额1.468亿元,占执行到位标的67.9%。

 三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为困难企业纾困解难。根据相关规定,在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护航企业发展。在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尽量不使用现场查封,不超标的查封、超范围保全,能“活封”、“活扣”的尽量不使用“死封”、“死扣”,对法定代表人严格把握拘留、罚款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公司、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2020年,两级法院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依法采取“活封”、“活扣”案件698件,灵活保全案件206件。

 四是增强执行效果,提升执行质效。以“规范执行年”专题活动和“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提高执行到位率。2020年,全市两级法院共收案7611件,执结7191件,结案率94.48%,执行到位标的56717.04万元,执行到位率达8.4%。在2020年省高院执行质效考核中,临沧中院在全省17家中院中排名第11位,云县法院和双江法院在全省148家法院中分别排名第2、第5位。

 三、关于“强化执行联动,形成执行合力”的办理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和云治省委〔2020〕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执行难综合治理格局,临沧中院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制定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并提交临沧市依法治市委员会修改后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各县、区人民法院亦制定方案发至各联动单位;临沧中院与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共同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合力进一步形成,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四、关于“补齐执行短板,加强执行保障”的办理情况

 一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两级法院积极争取市、县、区财政部门将司法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妥善解决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导致“执行不能”案件。2020年,全市两级法院共收涉民生案件共717件,共向111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18万余元,确保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申请人得到及时和应有的救助,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完成后,辖区多数基法院存在执行局撤人减配,松气歇脚,状态下滑的情况,“案多人少”问题依然存在。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要求全市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团队员额法官的配备比例要基本与业务庭相近(15%)的要求进行配置,并在物质装备上予以保障。

 要求执行干警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的要求,紧盯“3+1”核心指标和各项考核标准,狠抓案件节点和质量,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

 进一步强化司法作风,以全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标准不降低,步骤不减少,方法不走样,措施不放松,挺纪在前、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整治顽瘴痼疾,纯洁法院执行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办理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既是人民法院应履行的职责,也是改进法院自身工作的需要。在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在此,我代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一阶段,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攻坚拨寨,迎难而上,切实解决执行难,为建设“平安临沧、法治临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