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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10月10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临沧市教育局局长 陈正垠

时间:2018/10/12 10:32:12|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有幼儿园754所(其中:民办幼儿园59所),有1904个在园班 (其中:附设幼儿班181个),在园(班)幼儿59694人(其中:附设幼儿班3693人)。有教职工3414人(其中:园长212人、专任教师2458人、保健医生35人、保健员387人、其他人员322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13%。幼儿园占地65.45万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10.96平方米,园舍建筑面积35.35万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5.92平方米。

 全市有园内外学前3年幼儿75139人,学前三年在园(班)幼儿59694人,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班)率79.44%;学前三年在园幼儿56129人,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74.7%。全市现有一级示范幼儿园19所,其中:一级一等1所,一级二等8所,一级三等10所,实现了县县有示范幼儿园的目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政策措施,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切实把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促进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改革创新,强化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政府副秘书长、教育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发改、人社、编制、住建、土地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全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是编制下发了《临沧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规划(2015—2017年)》《临沧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统筹考虑人口规模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合理规划布局公办幼儿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突出“一村一幼”“班改幼”建设,鼓励自然村以“大村独办、小村联办”方式举办学前三年混龄班或幼儿园。

 三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四是出台了《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临财教联发〔2018〕35号),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市级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市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400元/年执行,各县(区)的拨款标准不得低于400元/年,2020年调整至不低于600元/年。各县(区)也相继出台了指导意见。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项目监管,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关于做好学前教育建设类项目工作的要求,以县(区)为主实施项目,指导县(区)做好布局规划,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把工程质量,确保建设类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部门联动,各负其职。教育部门负责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具体承担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资产管理、校舍信息收集等工作;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审查和报批,并参与工程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财政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规定足额落实本级应承担的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住建部门负责做好工程设计、监管、验收;土地部门负责项目用地审批。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科学规划,标准设计。按照人口分布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合理制定全市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科学选址,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好建设用地。

 三是严格管理,规范运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

 四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强化监督机制,全面提高项目实施过程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工程预算制度,及时按照工程进度拨款,注重整合项目资金,做到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同步实施,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互为补充。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教师待遇

 创新学前教师补充机制,坚持持证上岗,管控教师合理流动,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素质。一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优化幼教队伍。通过中小学教师转岗、新招录学前专业教师等方式充实幼儿教师队伍,加强幼儿园领导班子建设。

 二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以国培计划培训为重点,与培养幼儿教育教学骨干相结合,选派幼儿教育教学能力优秀的教师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在幼儿教育教学方面的创新能力;以在职学历培训为补充,鼓励幼儿教师积极参加学历培训,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

 三是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与公办中小学教师同等,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发放机制,保证待遇逐年都有所提高,依法为其交纳社会保险。

(四)强化教育常规管理,努力提高办园水平

 坚持依法办园,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成长环境,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一是认真贯彻和严格遵循《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指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

 二是按照“抓普及,抓规范,抓提高,抓特色,上水平”的原则,充分发挥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在教学研究、试验示范、培训提高等方面的辐射、引领作用。扎实开展一级示范园帮扶一般幼儿园工作,认真落实教师交流支教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园教师送教下乡、辐射培训等活动。实现活动、教研、培训相结合,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三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内涵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新课程纲要》,深化教学改革,以提升幼儿园一日保教工作和主题课程实施为主线,强化一日常规管理的规范化,坚持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开展教学,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四是积极开展办园水平达标晋级工作,努力创建省一级示范幼儿园。确保完成省教育厅“2020年,所有幼儿园(含公办、民办)都必须完成等级评定工作并规范挂牌”的要求。

(五)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保障教育公平

 为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于2014年9月1日起,全市8县(区)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在园(班)幼儿(不含城区幼儿园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附设学前班在班幼儿)全面实施农村学前幼儿营养改善计划。通过农村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全市农村学前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村幼儿营养状况得到了改善,教育公平进一步得到保障。

(六)公办民办并举,扩大优质资源

 积极推行公办民办并举,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而造成幼儿入园难的压力。坚持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举办上规模、上档次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县(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及规模较大的行政村、人口较集中的社区等,可实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办园机制,形成多元化办园模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

 全市695所公办幼儿园中,村级幼儿园624所,且绝大多数幼儿园属“班改幼”,以混龄班形式办园,管理模式采取与小学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村级幼儿园基本未能按《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管理规程》五大领域开设课程,乡镇及村级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不高。

 城区公办园数量不足,部分县区幼儿园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因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低、保教质量优、老百姓认可度高,导致入公办园难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幼儿园大班额现象突出。城区现有公办幼儿园占地狭窄、扩建困难、招生人数有限,无法满足城区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教师编制严重不足,专业化程度底

 全市绝大多数幼儿园教职工数量严重不足,除部分城区幼儿园单独核定幼儿教师编制外,其余未专门核定幼儿教师编制,卫生保健、后勤服务等力量薄弱,缺保健医生及食堂管理人员。

 大部分乡镇及农村幼儿园现有教师由中小学教师转岗,年龄偏大,没有受过幼儿教育的专业培训,专业化程度低,且数量严重不足,无法满足《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日常管理和课程开设情况等需求。目前全市在园幼儿59694人,教职工仅3414人,按生师比8:1测算,需7461人,缺4047人。

(三)上级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偏低,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大

 国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仅补助主体工程,标准为1280元/平方米,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及附属工程建设资金全靠地方自筹,地方财政压力大、配套难,项目实施困难。按1所幼儿园6个班180人规模测算,需建校舍1080平方米,按均价2500元/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缺口1220元,尚不算项目前期经费及附属工程,仅主体工程缺口资金就达130多万元。2015年至今,全市共争取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中央专项资金1.2528亿元,按1280元/平方米实施,缺口资金就高达1.19亿元。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科学合理做好幼儿园布局规划

 进一步履行法定职责,着力破解难题,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发展战略,充分考虑服务半径、人口密度、二孩政策等因素,科学合理做好幼儿园布局规划,努力让幼儿就近安全接受学前教育。

(二)加大投入,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抓住中央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机遇,积极争取项目,筹措资金,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针对城区公办幼儿园园舍拥挤,招生规模无法扩增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努力争取改扩建项目,实施城区公办幼儿园改扩建工程,新增教育经费优先向学前教育倾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幼儿教师资源

 落实幼儿教师编制,建立健全幼儿教师补充机制,拓宽幼儿教师招聘渠道,通过多种途径补充幼教队伍,逐步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比例。加强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增强管理能力,更新保教理念。加强幼儿教师的专业培训,提升保教质量。

(四)加强幼儿教育管理,提高办园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导》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准确把握“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精神及课程游戏化建设内容,全面推进课程游戏化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实施水平。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抵制、遏制“小学化”倾向,坚决杜绝因“小学化”而过早厌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