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刘莹辉同志免职的报告
时间:2019/6/25 14:49:03|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刘莹辉同志免职的通知》(临委〔2019〕116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提请如下免职事项:
刘莹辉 免去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临沧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光辉
2019年6月11日
关于提请审议刘莹辉同志免职报告的说明
——2019年6月24日在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德仕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临沧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光辉同志的委托,现就《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刘莹辉同志免职的报告》(临监呈〔2019〕3号)文件作如下说明:
根据临委〔2019〕116号文件通知,现提请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刘莹辉 免去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以上说明,连同报告一并审议。
附件:刘莹辉同志基本情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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