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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李华松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5月31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时间:2019/5/31 17:50:27|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鉴于我市选举产生的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华松涉嫌职务违法,省监察委员会已对其职务违法问题予以立案。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罢免李华松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罢免李华松的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