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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0/6/14 11:10:54|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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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临沧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讨论、决定临沧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临沧市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临沧市人民政府、监察委、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临沧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1)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认真完成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设8个专门委员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8个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上再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决扛实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2)突出地方特色,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1.抓好年度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对地方立法工作主导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工作,依法做好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要求,根据《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完成《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制定,修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南滚河自然保护区立法可行性调研。指导耿马、沧源、双江三个自治县完成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全市地方立法业务培训。

 2.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

 (3)依法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围绕中心大局,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强化调查研究,推动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深化临沧对缅开放,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增强监督实效。

 1.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全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202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开展全市2019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准备工作情况调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发挥好预算联网监督的作用,适时召开全市财经预算审查监督业务培训会。

 2.推进依法治市。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增强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实效。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广播电视局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执法检查。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

 3.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9年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察。开展全市乡村旅游、华文教育、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就业促进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履职情况的报告并测评。

 4.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探索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把受理和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督办力度,维护群众权益。

 (4)严格法定程序,依法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

 1.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及时对事关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2.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5)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1.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党组织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扎实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的“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做好代表履职引导和服务工作,组织住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本级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学习考察,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

 2.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制度,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落实率和满意度。

 (6)提升能力素质,推动“两个机关”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工勤人员编制13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68人,其中:公务员53人,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2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5.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二是2020年财政按照5%的比例统一压缩市直各部门公用经费,故基本支出减少26.7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24.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624.9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624.97万元(本级财力 1624.9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二是财政压缩开支,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4.97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2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4.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7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二是2020年财政按照5%的比例统一压缩市直各部门公用经费,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开支,减少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104.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宣传、人大工作调研等日常工作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15万元,主要用于省人大代表出席省人代会支出及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立法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立法工作情况调研,实施期立法规划,2020年《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翁丁原始村落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双江、沧源、耿马三个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修正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监督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机关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6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代表工作经费补助、组织代表培训、视察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5.53万元,主要用于常委会机关退休人员原渠道列支退休费及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107.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6.11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0.74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基本工资34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41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8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1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8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费13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万元,项目支出129万元)。

 印刷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

 电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

 邮电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

 差旅费3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会议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工会经费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8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6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退休费83.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3.15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因2020年没有明确的采购项目,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70万元,跟上年预算数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3.公务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经费主要用于国家、省级工作组到临沧调研等,接待时有派出单位发出的公函(电话记录)为依据。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要求,2020年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对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临财预发〔2020〕1号)文件下达常委会机关2020年项目经费160万元,项目经费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如下:

 1.出席省人代会经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出席省人代会是为了让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与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决定全省经济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的需要。

 (2)组织不少于30名省人大代表出席省人代会一次。

 2.常委会会议经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议程、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

 (2)2020年预计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

 3.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经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履职的重要方式,是参与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通过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2)2020年开展《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以保促稳、稳中求进”专题调研》、河长制督查执行情况调研等不少于15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的执法检查,确保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4.人大宣传经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临沧人大》《临沧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临沧人大网站是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平台,是代表学习人大工作的重要资料,是县区人大及代表交流大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临沧市人大常委会与其他州市交流人大工作的重要窗口。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好期刊、公报、简讯、网站等人大宣传平台的作用,突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立法权和人事任免权的宣传报道;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代表活动室创建、工作调研、代表意见建议的督促办理、代表风采等工作进行深入报道,做好人代会议、常委会议、主任会议“三会”的宣传报道,让与会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的情况,通过强有力地宣传报道,激励和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全市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

 (2)2020年编辑出版《临沧人大》4期、《临沧人大常委会公报》4期、临沧人大网站内容更新稿费、维护费等。

 5.委室业务经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根据2011年7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是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履职能力需要。

 (2)8个专门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开展视察、调研,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调研工作不低于20次。专项调研报告不少于20个。

 6.常委会机关办公软件正版化建设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确保常委会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和卸载以上3类通用软件。也是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要求、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方式。

 (2)2020年,要确保常委会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和未经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软件;

 7.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根据2011年7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十八),为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保障人大代表履职需要,每年安排每位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000元,共332名市人大代表,代表活动经费66万元。用于人大代表培训、视察、督查、调研、学习资料订阅、农村代表参加代表活动补助及学习考察。

 (2)组织人大代表培训、视察、督查、调研、学习考察。

 8.“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及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旨在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基础法律素质,构建和谐平安乡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观念,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

 (2)到基层开展2020“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及县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不低于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不少于500份。

 9.人大立法经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实施好《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临沧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总结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做好《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起草、审议、报批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立法工作。

 (2)根据《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完成《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制定,修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南滚河自然保护区立法可行性调研。指导耿马、沧源、双江三个自治县完成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全市地方立法业务培训。

 10.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组织老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做好老干部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引导、协调和组织老干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作用。

 (2)组织老干部学习、外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4次。

 11.信访工作经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临发〔2015〕36号)文件精神,第十七条改善人大履职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解决人大工作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困,搭建会议简报、信访、代表等信息网络平台,推进人大办公自动化建设。

 (2)2020年处理群众来访20件以上,接待来访30人以上。

 12.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充分发挥常委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2)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次以上,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以上。

 13.办公楼管理维护费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临发〔2015〕36号)文件精神,第十七条改善人大履职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解决人大工作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2)提供会议服务场次30次以上,办公楼保洁面积10000平米以上,后勤服务满意度90%以上。

 14.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临发〔2015〕36号)文件第十一条: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命程序。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坚持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颁布任命书等形式,增强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2)全年发放资料1000份以上,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及宪法宣誓人员比例100%。

 15.环保世纪行资金项目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

 (1)环保世纪行活动主题是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重点是围绕活动主题,宣传报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经验成果、典型事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为全市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贡献。

 (2)发放宣传资料500份以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44.95万元,与上年(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53.61万元)减少8.66万元,下降5.64%,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编制预算时在职人员基础信息库中基础信息人员为66人,减少4人;二是按照中央、省、市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2020年继续按照5%的比例统一压缩市直各部门公用经费。以上经费主要用于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5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代表活动经费

 二、立项依据:根据2011年7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做好代表履职引导和服务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四、项目基本概况:根据2011年7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市财政安排每年每位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000元。每年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根据基层人大代表数量,提出下拨各县资金计划报常委会主任会研究同意下拨经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每年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根据基层人大代表数量,提出下拨各县资金计划报常委会主任会研究同意下拨经费,进一步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做好代表履职引导和服务工作,组织住临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本级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学习考察,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和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

 六、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代表活动经费6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组织代表培训3次以上,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20人以上;每年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1次;议案建议办结件90件以上。

 八、项目实施成效: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不断得到密切。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60多人次基层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基层市人大代表20人次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全市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全覆盖,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进一步拓宽。代表建议督办成效不断提升,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群众温饱冷暖的重大问提。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立法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临委〔2015〕36号)、《临沧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三、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深化“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来思考、谋划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加强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开门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的广泛有序参与。认真组织开展立法协商,举行立法专题论证会、法规出台前风险评估,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强化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发挥主导作用。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年内完成《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林保护条例》、《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翁丁原始村落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双江、沧源、耿马三个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修正。

 六、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人大立法经费1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按照《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要求,根据《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完成《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制定,修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南滚河自然保护区立法可行性调研。指导耿马、沧源、双江三个自治县完成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全市地方立法业务培训。

 八、项目实施成效:年内完成《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林保护条例》、《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翁丁原始村落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双江、沧源、耿马三个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修正。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10100111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