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举行《临沧市凤庆滇红茶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6/6/26 17:42:03|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办法》等规定,决定举行《临沧市凤庆滇红茶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16:30。
地点:凤庆县。
三、听证内容
对《条例(草案)》中法律责任设置等重大事项的合理性、科学性、合法性进行听证,听证的重点内容为:
一、针对“侵占、破坏列入保护名录的遗址、遗迹、建(构)筑物、实物、资料等凤庆滇红茶文化资源”的行为,设置了“由凤庆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
二、针对“在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开展嫁接、杂交等活动,破坏凤庆大叶群体种种质资源”的行为,设置了“由凤庆县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责任。
三、针对“凤庆滇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违反“应当促进和规范商标使用,提升商标价值,维护商标信誉,及时取消不符合使用规则的商标使用人的使用资格,协助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规定,设置了“由凤庆县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其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的内容。
四、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陈述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拟定20至30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与《条例(草案)》有关的茶文化工作者、茶企代表、茶农代表、滇红茶制作技艺传承人,关注该法规的公民。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人,律师代表4人。
3.与听证事项由利害关系的基层组织、企业、群众代表3至5人。
当申请人员不足时,由听证机构邀请产生。
(二)听证列席人员(听证旁听人)
名额为15人以内,由听证机构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陈述人)或旁听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6日18:00。报名采用电话、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统一使用《立法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寄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六、相关事项
听证会召开7天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陈述人)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陈述人)、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通知、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陈述人),告知有关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
联系电话(传真):0883—2144696
电子邮件:lcsrdfgw@126.com
信函地址: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临翔区团结路26号),邮政编码:677099
附件 :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6月26日
附 件
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