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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3/9/15 10:40:47|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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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临沧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制定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审查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5.讨论、决定临沧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临沧市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临沧市人民政府、监察委、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构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临沧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1.在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3.加强对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认真完成市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始终坚持以党的全面领导为政治坐标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不断筑牢全面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营造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的浓厚氛围,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组织参加系列培训、轮训,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宣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动员和引导广大代表和各族群众以更加昂扬的精气神投身临沧现代化建设。

 (2)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作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三法三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学回信、见行动、办实事”和“争做一辈子好支书”实践活动,完成3个边境乡(镇)、3个边境村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改造提升,帮助孟定镇色树坝社区、班洪乡南板村成功创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等制度,向市委报送请示55个、报告12个、专报18个,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3)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人大重大事项决定、依法任免相统一,对市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等18个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5人次,对补选的5名市五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6名市五届人大代表进行资格审查。认真落实市委“大分工、大合作”机制,挂钩联系的11项重大项目扎实推进、11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向幸福村迈进;组织开展2轮河长制、1轮林长制工作督察和2轮疫情防控包保督导。完成市委安排的修订《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5项改革任务。圆满召开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高效完成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临沧代表团服务保障工作。

 2.始终坚持以高质量立法推动良法善治

 紧扣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加强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切实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1)突出立法机制体制提质增效。健全党领导立法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及时将中央有决策、省委有部署、市委有要求、发展有需要的重大立法事项转化为具体立法实践。坚持并完善《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充分运用座谈、论证、调研、咨询等方式确定立法项目、制定审议法规案,发挥全市2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直接了解来自基层一线的法治需求。充实调整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提高立法专业化水平。

 (2)突出重点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坚持问题导向、长远导向和有益补充原则,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城市管理、古镇保护、人居环境提升”等开展小切口立法调研,《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体现了“小快灵”“小而精”立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统筹考虑立法的现实需求、立法效果,充分论证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将《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滇红茶制作技艺保护条例》列入《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指导修订《双江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

 (3)突出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市级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件。完成市委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48件。依法审查市级“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件。推动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报告制度全覆盖。专项清理涉及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计划生育等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备案审查工作相关文件和备案审查典型案例,编制印发《备案审查工作学习参考》。

 3.始终坚持以高效能监督服务发展大局

 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作为监督重点,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创新监督方式,突出“人大视角”,增强监督实效。

 (1)紧盯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深化拓展财经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高质量开展2023年计划报告、预算报告起草和计划草案、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开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等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聚焦产业发展监督,开展蔬菜产业、肉牛产业、核桃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调研,《临沧市蔬菜产业发展培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临沧市肉牛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等得到市委高度肯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调研,制定《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通报市属重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有关重要情况的办法》,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精准性。加强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监督,对市残联等3个市级单位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被审计单位提升整改实效。

 (2)紧盯民生保障开展监督。着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专题调研全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围绕健康临沧建设,听取和审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助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立足固边、稳边、兴边、富边,开展兴边富民示范区建设工作调研,助力边境地区繁荣发展和安全稳定。聚焦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专题调研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督促解决环保领域难点问题。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件次,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紧盯法治临沧开展监督。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维护宪法权威,严格执行对被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证书、宪法宣誓等制度,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国家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听取和审议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调研,有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配合完成全国人大、省人大安排的调研、执法检查任务11项,调研过程中提出的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孟定机场建设等建议得到重视和支持。

 4.始终坚持以高水平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

 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加强代表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1)推进“两个联系”走深、走实。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基层市人大代表60多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4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询问和专题讲座,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广泛组织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宣传政策、发动群众、示范带头作用,积极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持续提升,完善“七有”标准代表活动站1044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联系群众工作档案,通过网络平台收集意见建议、公布代表基本信息,方便群众联系代表、了解代表、监督代表。

 (2)推进意见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健全代表提出建议前沟通协调、领导领办、重点督办等机制,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承办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不断提升面商率、满意率和解决率。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5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办复率100%,农产品滞销、降低用电成本等一批意见建议办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收集社情民意500余项,凤庆营盘镇大勐统河灌区、临清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建议取得实质性进展,列入相关规划。

 (3)推进代表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实施代表培训工程,组织地方立法、法律监督等培训700余人次,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按照“12345”工作法,推进“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全市6001名各级人大代表组建666个代表小组,实实在在为群众、为企业、为社会办实事1145件,临翔区忙畔街道玉龙社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为民办实事等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组织在临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汇聚代表智慧和力量为推动中缅新通道建设、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提供了针对性、可行性强的意见建议。

 5.始终坚持以高素质队伍打造“四个机关”全新标杆

 着眼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紧扣“四个机关”新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证。

 (1)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党组书记、班子成员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建设廉政文化长廊,推进集体廉政谈话、面对面谈心常态化。把牢舆论导向,加强党的创新理论、主流思想引领、民主法治建设等凝心铸魂主题宣传,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多形式开展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教育,对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找差距、强家风、树正气,深刻汲取家族式、家庭式腐败悲剧教训,筑牢“家庭防线”。

 (2)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六大培训”工程解决思想疙瘩、提升觉悟境界、改善工作方法,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二十条措施》和机关基层减负十条措施,制定《临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作风革命大讨论、学习风气大转变、重点工作大调研、工作质效大提升、模范机关大创建、政治生态大改善行动,唱响苦干实干主旋律,全面激发“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精气神。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3)奋力创建“模范机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规范、创新、融合”为核心,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以智慧党建为抓手,以人大业务提升、作风转变、政治生态向好为检验标准,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示范化建设,实现“党建强带动业务精”。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丰富“三会一课”“5+X”菜单式主题党日内容,铸牢党员意识,坚定政治信念。围绕疫情攻坚、“五城同创”等重点工作开展志愿服务186次,完善培训、轮训制度开展党的建设、疫情防治、醉美临沧等轮次培训200余人次,人大系统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在全市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绿美建设的奋斗者队伍中。加快推进“智慧人大”、宪法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被命名为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设8个专门委员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8个专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3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2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无离休人员,退休人员51人)。本单位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28,522,889.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77,224.30元,占总收入的99.4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145,665.30元,占总收入的0.51%。与上年相比,2022年度决算收入28,522,889.60元,比上年增加5,610,102.98元,增长24.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77,224.30元,比上年增加5,688,602.11元,增长25.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工作需要,2022年调入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公务费等;二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增加省人大拨入2022年度第一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四是增加省人大拨入常委会机关网络改造和智慧大厅建设经费;五是增加省人大拨入公共安全业务活动经费。其他收入145,665.30元,比上年减少78,499.13元,下降35.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人大拨入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和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减少。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28,532,319.52元。其中:基本支出19,991,605.30元,占总支出的70.07%;项目支出8,540,714.22元,占总支出的29.93%;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81,623.04元,增长24.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39,862.06元,增长18.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工作需要,2022年调入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公务费等;二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541,760.98元,增长42.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省人大拨入2022年度第一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二是增加省人大拨入常委会机关网络改造和智慧大厅建设经费;三是增加省人大拨入公共安全业务活动经费。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91,605.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53,263.30元,占基本支出的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38,342.00元,占基本支出的8.7%。平均工资福利支出231,053.96元。

 1.行政运行支出14,364,611.83元,占基本支出的71.85%,主要反映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2,333.36元,占基本支出的14.12%,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377,197.11元,占基本支出的6.89%,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27,463.00元,占基本支出的7.14%,主要反映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40,714.22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45,095.22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临沧人大》期刊、《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人大简讯》以及办公楼日常清洁维护等支出。

 2.人大会议支出1,575,138.40元,主要用于组织召开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组织代表参加省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召开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支出。

 3.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经费764,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集中视察以及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执法检查、调研工作任务等支出。

 4.人大立法经费支出14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市人大系统干部开展地方立法学习培训。

 5.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01,713.00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及部分基层人大工作人员、基层代表能力提升培训。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厅级领导挂钩点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7.代表活动经费支出3,621,600.00元,主要用于市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开展活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的费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交通费、通讯费等。

 8.公共安全支出392,867.60元,主要用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改造和智慧大厅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77,224.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相比增加5,688,602.11元,增长25.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工作需要,2022年调入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费、公务费等;二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增加省人大拨入2022年度第一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四是增加省人大拨入常委会机关网络改造和智慧大厅建设经费;五是增加省人大拨入公共安全业务活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57,36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999,507.00元,津贴补贴5,127,880.00元,奖金2,379,019.00元,绩效工资119,08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983.83元,办公费5,933,413.00元,水费20,000.00元,电费40,000.00元,邮电费50,000.00元,差旅费246,400.00元,会议费1,575,138.40元,培训费1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工会经费231,936.00元,福利费62,85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479.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80,371.00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64,300.00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392,86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改造和智慧大厅建设。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2,33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1,007,461.90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6,128.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68,743.14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377,197.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2,379.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7,617.9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200.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427,4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427,463.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4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5%。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0,47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4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5%。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0,479.00元,年初预算数为3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年初预算数为4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982.99元,增长3.79%。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002.99元,增长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20.00元,下降28.6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省人大开展调研次数增加,车辆使用年限过长,修理次数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次。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因此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零。

 2.无购置车辆。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2022年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人大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州市、县、乡人大之间工作往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年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及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8,342.00元,比上年增加174,071.30元,增长11.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工作需要,调入人员增加,财政追加了机关调入人员的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311,300.00元、水费20,000.00元、电费40,000.00元,邮电费50,000.00元,差旅费16,4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工会经费81,936.00元,福利费62,85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865.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78,98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7,868,658.88元,其中,流动资产673,452.98元,固定资产7,069,664.90元,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125,541.00元,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3,403.72元,增幅为2.9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3,550.00元,增幅为1.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网络改造和智慧大厅建设购入资产增加。无形资产增加16,300.00元,增幅为14.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计算机系统软件。流动资产增加83,553.72元,增幅14.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节约行政成本,压缩开支,故结余增加。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7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725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72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2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项目开支有计划、资金使用有预算,严格按财政规定执行,对项目资金开展定期督查及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完成了预期目标,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至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6.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www.lcsrd.gov.cn/UpLoadFiles/File/2023-11-01/FGJ2VYR1QE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10101111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