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条例》,将让临沧人的生活发生这些变化—→
时间:2025/11/17 15:34:32|本文来源:临沧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贵典|点击数:
近日,《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明确该《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临沧首部聚焦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从市民日常出行、社区居住、工作学习、乡村生活等高频场景出发,用法治手段规范行为、保障权益、涵养新风,将给临沧人的生活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积极变化。
日常出行更安心陋习约束有“硬杠杠”
今后,临沧人的出行体验将更舒心有序。《条例》明确了文明出行的具体要求:驾乘机动车需礼让行人、文明使用车灯,不随意变道、车窗抛物;行人过马路不横穿、不翻越隔离设施,不边走路边刷电子设备;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加装遮阳伞等妨碍安全的装置。共享交通工具乱停乱放、公交车出租车甩客宰客等行为也将被严格监管,让出行之路更通畅、更安心。
针对不文明养犬问题,《条例》给出明确约束:城市建成区养犬需办理准养证,携犬外出必须束犬链(绳),及时清理粪便,否则将被警告,拒不改正可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生活环境更宜居公共空间有“新颜值”
无论是城市社区还是乡村庭院,《条例》都为改善居住环境划出“硬标准”。在城市,禁止高空抛物、私搭乱建、私拉电线,电动车需在指定区域充电,装修施工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垃圾分类成为硬性要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违规张贴广告等行为将被劝阻处罚;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时需控制音量,避免噪声扰民。
在乡村,《条例》倡导保持房前屋后整洁,规范畜禽养殖,不随意堆放柴草杂物,合理处理生产生活垃圾与污水;村规民约将纳入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低俗婚闹等内容,让乡风更文明、生活更舒心。
同时,《条例》禁止在道路、居民区倾倒药物残渣、焚烧祭奠物品,守护公共环境的干净整洁。
公共服务更贴心便民举措有“实保障”
《条例》不仅规范行为,更注重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今后,机场、车站、政务大厅、医疗机构、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将按规定配备母婴室、无障碍通道和厕位,让特殊群体出行更顺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将逐步向社会开放卫生间、停车场、体育运动场馆,设立爱心服务点,为环卫、快递等户外工作者提供饮用热水、饭菜加热等便利。
针对校园、医疗等重点场景,《条例》明确要求:校园内严禁欺凌霸凌,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为青少年成长筑牢安全防线;医患双方相互尊重,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有序的就医环境。
作为边疆民族地区,《条例》深度融入临沧地方特色,让文明养成更具温度与辨识度。 《条例》明确要求文明参与“摸你黑”、泼水节、火把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此外还将每年3月定为“文明行为促进月”,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让文明理念融入日常生活。
社会风气更向善文明参与有“新动力”
《条例》鼓励市民参与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社会互助活动,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让文明行为得到尊重与激励。邻里之间倡导互敬互让、互帮互助,公共事务群策群力,矛盾纠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让邻里关系更和睦。
同时,《条例》明确任何市民都有权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公开举报渠道并及时反馈结果,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针对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让文明守护者的权益得到坚实保障。
从出行到居住,从就医到就学,从个人行为到公共生活,《条例》的每一项规定都紧扣市民需求,每一条举措都关乎民生福祉。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文明的养成贵在坚持。随着《条例》的正式施行,临沧将以法治为翼,推动文明之风浸润城乡大地,让每个市民都成为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共同打造“遇见临沧如回故乡”的城市品牌,让生活更有品质、更有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