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纵横

市人大常委会第四督察组赴耿马自治县开展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督察

时间:2025/11/17 11:45:30|本文来源: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作者:李孟莹|点击数: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永春带领第四督察组,赴耿马自治县开展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督察,对南汀河、南捧河、小黑江耿马段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进行实地督察。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督察期间,在孟定镇芒艾村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督察组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核查点位、走访群众等方式,全面检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市总河长11号令落实、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道采砂管理等制重点工作,详细了解林长制运行、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涉林问题处置等工作成效,重点核查了2024年度河湖长制、林长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执法普法督察环节,督察组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基层单位普法宣传、执法监管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推动依法护河、依法治林落地见效。

 督察组强调,要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压实河湖长制林长制责任链条,紧盯问题整改不松懈,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猎、乱砍滥伐等行为,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和森林草原质量。要坚持将普法工作融入督察全过程,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自觉,为临沧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和法治支撑。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子平、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加琼参加督察。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