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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之我见

时间:2017/12/13 9:52:54|本文来源:镇康县忙丙乡人民政府 |作者:杨 帆|点击数:

 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的规定要得到真正的落实,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具有代表性,必须具有履行代表职务的素质和能力,还必须具有履行代表职务的愿望和行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然而一些基层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与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的差距,明显表现出代表履职不到位,甚至缺位的现象,不仅影响了人大机关的权威性和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势必导致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的弱化,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我认为,应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创新工作机制入手,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存在的不足

 (一)履职能力不适应。一是学习不够。由于乡镇人大代表大多数都是农民,受正规教育时间较短,任职后又不注重通过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素质,掌握的国家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对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不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不强,从而导致部分代表开会讨论讲不出,建议意见写不出,更拿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难以尽到一个代表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二是认识不够。部分代表只把人大代表当做一种荣誉,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和工作程序往往了解不多,于是,在工作中表现出无所适从。

 三是监督不够。由于知识面的欠缺,既不懂监督,又不敢监督,畏首畏尾,对政府的事小心翼翼,将法定监督的权力束之高阁,履行职责的底气不足,弱化了监督。

 (二)履职氛围不浓厚。一是没有履行代表职责。部分代表在平常工作和生活中忽视代表应尽的职责,平常不愿意和群众打成一片、不太注意联系选民、不愿意深入了解民生动态,没有认真履行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职责。

 二是建议没有得到及时落实。人大代表在平时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大会期间提出的的建议,在没有得到及时落实办理后,就认为政府对代表的意见不重视,认为政府不让代表提意见,甚至提了意见也没有用,于是,就认为人大活动有空我就参加,没空就忙自己的事。

 三是代表活动开展较少。每年,除了参加一年一度的“两会”外,乡镇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外出学习次数太少,甚至有的代表从来就没有参加过,以致于参与人大代表履职的热情越来越低,导致氛围不够浓厚。

(三)履职经费不充裕。一是经费来源单一。现阶段,乡镇人大组织人代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时,所需的各项经费,都是采取“申报制”“实报制”或“核算制”,没有多渠道经费来源。

 二是活动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活动经费的不足,目前,乡镇人大代表活动主要是以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组织视察、检查和外出考察、学习交流等其它形式较少。

 三是误工补贴发放不到位。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财政核算的的经费保障会议支出外,再无能力保障代表的误工补助,无工资收入的农民代表的误工补助发放也就没有了保障,致使乡镇人大代表活动举步维艰,影响了农村代表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建议

 (一)强化组织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乡镇人大代表大多数来自农村,知识面不宽,政策法规了解不多,要使他们真正地成为选民的代言人、群众的带头人,必须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一要组织集中培训。乡镇人大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代表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让代表真正懂得如何履职。

 二要组织经验交流。乡镇人大可采取邀请老代表现身说法,介绍代表工作经验等直观方式,使代表较好掌握工作要领,进入角色。

 三要组织业务学习。乡镇人大主席团通过发放以学法为读本的教材,让代表利用休闲时间自我学习,对相关法律,特别是针对“三农”问题有一个基本的掌握,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熟悉运用。

 (二)丰富主题活动,拓展代表能力。乡镇人大要多组织代表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活动,为代表们提供履职平台,进一步畅通代表议政督政渠道。

 一要开展集中视察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围绕事关当地经济发展、事关民计民生的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深入项目现场、学校、医院等地进行视察调查,多方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门的材料交有关单位部门办理,从而促进单位部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高。

 二要抓好信访接待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信访工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手段,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拓宽基层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难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地方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认真开展“两建”活动。乡镇人大组织代表围绕乡域经济发展认真调研,为乡镇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在本职工作中建功立业。

(三)健全制度建设、规范代表职责。乡镇人大代表要顺利开展履职工作,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证。通过建立健全代表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乡镇人大代表的行为,使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有章可循。一要建立代表监管制度,严明组织纪律,对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经常不参加代表活动的代表要给予警示,对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要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

 二要建立代表任期考核制度,记录代表任期间的履职情况和所发挥的作用,增强代表履职意识。

 三要逐步推行代表述职制度,开展选民评议代表活动,使代表的履职情况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增强代表的紧迫感、危机感。

 四要建立表彰制度,对履职情况好的代表进行通报表彰,以点带面促使其他代表增强履职的责任感,从而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加大督办力度,增强履职热情。一要正确引导代表提议案建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在精不在多。在代表提出建议之前,要了解、分析、甄别建议、意见所反映的问题是否有条件能够解决落实。组织搞好代表培训学习,有选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好建议,突出涉及本地区、本区域的大事和涉及大多数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属于本部门、本单位或一小部分群众,或者涉及本人和亲属的一些事情尽量少提。从而保证代表所提建议质量,为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率,激发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创造条件。

 二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交办、督办、查办制度,实行主席团组成人员督办、查办责任制。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情况、重点建议挂牌督办、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加强联动和反馈,加大督办力度,力争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切实保证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使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得到应有的发挥。

 三要建立办理工作的激励机制,提高办理实效。一方面,定期检查、调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并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对做得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做得不够好的单位给予批评;另一方面,坚持每年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办理情况的专题报告,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专题报告进行审议。同时要开展办理工作优劣的评选活动,将评选结果在下次人代会期间通报全体人大代表。通过这些工作,提高议案、建议办理的面商率、答复率和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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