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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讲授第三季度党课

时间:2018/9/17 9:14:14|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鲁文斌|点击数:

 9月14日,镇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邀请临沧市驻镇康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巡视组副组长蒋正林,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讲授2018年第三季度党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穆志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正清、张锦艳、高国荣及33名党员干部聆听党课。

 

 蒋正林以“加强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主题,从三个方面讲授党课。 蒋正林说,违纪行为,一是违反政治纪律,采取转移隐匿证据、与他人订立攻同盟,以及在谈话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没有履行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和党员的基本义务;在政治任务面前,违反党的工作惯例;搞封建迷信,信风水不信马列等。

 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或公车私用;参与组织和参加以外出考察学习为名的公款旅游活动;违规收受节礼;违规发放节礼、福利、加班费、奖励费;为子女婚事、生日、升学宴大操大办;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私设小金库。

 三是违反组织纪律,个别党员我行我素,变着法子绕开组织,隐瞒婚姻状况、生育状况、房产状况等;有的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个人凌驾组织之上,违规提拔干部、自行招录聘用人员等;有的领导干部挑肥拣瘦、个人主义至上,跟组织讨价还价;一些党员干部只对领导个人负责不对组织负责。

 四是违反生活纪律,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婚外生育子女;追求低级趣味,出入不正当的娱乐场所;参加赌博,沉迷于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酒驾醉驾,或酒后打架滋事。

 蒋正林在授课中说,“三观”错误和外部“围猎”是违纪根源,制度不健全是违纪行为滋生的条件,监督不到位是违纪行为蔓延的诱因,惩处不严厉是违纪行为存在的症结。针对违纪的治理,抓好理想信念是根本,抓好制度执行是关键,抓好政治生态建设是重点,抓好责任追究是利器。

录入者:镇康县人大 责任编辑:镇康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