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时间:2025/6/16 17:21:59|本文来源: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作者:吴 玲|点击数:
6月11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垠率调研组深入镇康县、永德县开展《临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镇康县文化旅游局、综合执法局、南伞镇康宁社区、南伞村委会、县人民医院、县一中,永德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德党镇永安社区、县城关完小,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干部群众交流、座谈,详细了解文明创建工作中形成的有益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听取了关于文明经营、交通出行、文明养犬、社区文明、校园文明等方面的立法建议。
调研组指出,文明行为立法,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应有之需,对于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调研组强调,要充分认识文明行为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把在文明实践创建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吸纳到条例(草案)中,为推动立法工作提出具有可操作性、执行性、具有临沧特色的立法建议。要及时归纳整理、研究分析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进条例(草案)的修改、审议等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