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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自治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时间:2023/7/19 15:52:01|本文来源: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苏 丹|点击数:

 7月17日下午,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红、俸红健、陈子艳等2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沧源崖画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关于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全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沧源崖画保护条例》情况报告、关于全县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对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2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沧源崖画保护条例》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任命:

 杨菊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李萍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杨春元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田永生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赵学龙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泰鹏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开红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赵文军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繁荣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仕伟,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赵毅、肖国光,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人和4名基层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