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万玮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