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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确定2018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8/5/4 17:24:54|本文来源:沧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陈亚春|点击数:

4月28日,沧源自治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

 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地方立法、依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开展15个方面工作。

 审议1项地方性法规。为加强翁丁原始村落的保护和管理,规范翁丁原始村落资源利用行为,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遗产,打造翁丁旅游资源品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实现旅游资源永续利用,适时安排审议《沧源佤族自治县翁丁原始村落保护条例》。

听取和审议24件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推动经济跨越发展,不断提高依法监督工作实效,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建设、文化建设、禁毒工作等热点问题进行审议,其中,听取和审议县林业局林业工作报告、县农业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对毒品犯罪案件检察情况等工作。

开展2次视察、3次调研。围绕全县重点项目,组织驻沧市人大代表对芒回水库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县城棚户区改造、县城“六增”工程推进情况进行视察。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适时开展全县农村社会治理情况、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及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

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及人事任免。在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方面,将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县中心工作,根据人代会议案的决议和县政府的提请,适时对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财政决算、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依法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

此外,将做好县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加强村级代表活动室建设,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建设督办工作。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抓好人大履职能力建设和对外宣传,加强省、市、县、乡人大工作的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和机关工委座谈会,积极完成市人大交办工作,认真执行县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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