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
时间:2025/11/5 17:45:21|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陈官弟 |点击数:
10月27日下午,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举行联组会议,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字学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副主任潘伟、肖红翔、李璇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本次专题询问采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基层人大代表提问,县人民政府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回答的方式进行。段定国等1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名基层人大代表分别围绕如何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群众持续增收、农村教师以及医疗人才建设、乡村文化建设、农村社会治理、农药品监管等14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询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邱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同志到会应询。邱永平作表态发言。
曹宪勇强调,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在对标法治要求中扛牢振兴责任。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快对现有相关制度、规划办法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结合实际,将法律中鼓励、支持、保障性的要求,细化为本地化、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二是抓准关键支撑点,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立足凤庆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优势,在“特”和“优”上做文章,真正实现“产业兴”与“农民富”的同频共振。同时,强化人才振兴,为产业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与活力。三是筑牢生态屏障,在推动绿色发展中建设和美乡村。以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为刚性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和美乡村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强化宣传引导与技术培训,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从严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切实为凤庆乡村振兴筑牢生态根基。
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袁国盛同志,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鸥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娟同志,县委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凤庆监管支局相关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三岔河镇联系人大工作的党委领导列席会议。杨荫、蔡正发、汤李强、代应军4位基层县人大代表参加会议,李永兴、邱永智、李艳汝、张睿、段丽萍、王虹6位公民代表旁听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