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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时间:2020/10/26 18:07:07|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赵建平|点击数:

10月25日上午,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主持会议,副主任陈波、陈家军、李素华、潘伟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决议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制订工作准备情况的报告、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城镇化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补选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倪正刘同志为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郭玉才辞去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县人民法院关于吴志亮等二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教育体育局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述职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职务终止的审查报告、县委组织部关于补选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候选人情况介绍和拟任免人事说明、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组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关于全县城镇化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接受郭玉才辞去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补选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和人事任免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会议进行了选举。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免去:

薛彪凤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

吴志亮为凤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高仲旭,县人民法院院长范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利红,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树龙,县委办等24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及常委会委室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周文艳、罗志强、毕新宏、朱雁红4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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