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时间:2025/1/27 8:07:41|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1月26日,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伟、字学强、肖红翔、李璇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5年工作要点(送审稿)及工作报告报告人的决定(草案),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草案,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出缺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作部门机构调整情况备案的报告,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通报了“一府一委两院”部分干部2024年度述职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有关提请人事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组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5年工作要点、工作报告报告人的决定(草案)和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草案,确认了韩才华等十二名同志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接受:
吴天安同志辞去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德军同志辞去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决定免去:
杨德军同志凤庆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
彭玉菊同志凤庆县人民法院勐佑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马文华同志为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凤庆县公安局局长。
任命:
吴艳珍同志为凤庆县人民法院鲁史中心法庭副庭长。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加佳、杨文霞,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娟,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康正红,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