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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时间:2020/5/29 18:02:51|本文来源: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赵国生|点击数:

 5月29日下午,耿马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志高主持会议,副主任芮玉斌、段瑜、张经纬、高庭中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0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免去:

 李永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查建兵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赵文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张金国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勐撒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杨建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李文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勐撒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谢卫荣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俊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韦黎军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

 张金国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杨健华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孟定中心法庭庭长;

 李文明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勐撒中心法庭庭长。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会明,县监委负责人,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先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剑锋,县人大常委会享受和保留处级待遇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长,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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