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时间:2025/12/30 9:09:37|本文来源:双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张明雪|点击数:
12月26日,双江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有平、王明兴、杨绍兵、张会花等2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郑有平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候选人杨绍珊列席会议。
会议举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一次集中学习,传达学习12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双江·勐库大叶种茶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决定》(草案),关于补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缺额代表的议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听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还开展了“十五五”规划专题询问。
会议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把学习会议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认清人大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使命,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学用结合,提升履职质效。把政治监督融入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全过程,围绕“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精准监督,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见效,不断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要从严从实从细,依法依规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中用实招;要突出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责任和审计局的跟踪检查责任;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享成果,形成监督审计整改工作合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光明,县人民法院院长殷定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伦,县人大常委会四级调研员,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实职干部、乡(镇)人大主席,县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监察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2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