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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时间:2018/1/12 23:48:08|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点击数:

1月12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董兴国、王红专、杨洪和常委会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杨承高到会指导。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和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6个工作报告稿,审议并通过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相关材料。

 

会议依法审议了人事事项,同意景茹辞去永德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法对县人民政府县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职报告进行了审议。

决定免去:

高源朝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仕张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段庆安永德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武有春永德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戴学华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鲁晓东永德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龚 波为永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高源朝为永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仕张为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非非为永德县水务局局长;

张金文为永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段庆安为永德县审计局局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李拥军就新任命人员提出殷切希望,希望被任命人员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段学能,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纪宏,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俊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副处级干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及小勐统镇、勐板乡、大山乡、亚练乡、崇岗乡、班卡乡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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