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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档案局复查认定县人大机关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

时间:2018/4/11 10:55:39|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加新|点击数:

为有效推动《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巩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成效,不断促进立档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3月28日,由云南省档案局副局长段俐娟带队的专家组,到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检查督导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专家组主要根据《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及示范单位复查办法》,以询问、查看实体整理是否规范、查看台账数据是否详实、查看制度是否落实、查看清册是否齐全、查看管理是否安全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复查。

 

省专家组复查评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达到了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标准,复查合格。3月29日的反馈会上,段俐娟现场给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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