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时间:2020/7/3 13:47:16|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点击数:
7月2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兴国、王红专、杨洪、邵志刚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中委员们认为,自2009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整体工作积极推进、成效明显。就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永德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纪宏作关于提请审议李德源等十一名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报告的说明,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国平作关于提请本次会议的人事任免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个人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任命:
李德源、周强、于雪松、张正国、杨天惠、唐正宁、姚刚、周云、杨文顺、尹德芳、邵永庆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杨国建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平菊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镇军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白晓君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孙本旺为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拥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爱春,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跃龙,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纪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国平,县人大常委会处级干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小勐统镇、勐板乡、大山乡、亚练乡、崇岗乡、班卡乡人大主席,永康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2名基层县十二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