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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有关工作的通知

临人办发〔2021〕19号

时间:2021/5/8 15:25:22|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级各有关单位: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119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12件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其余107件由相应对口联系的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进行督办。现就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12件建议(具体承办单位和督办部门详见附件)

 (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重点督办

 1.禹腾波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扶持力度的建议》(第5号)。

 2.曾光富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启动建设巍镇高速(大理巍山至镇康)凤巍段(凤庆至大理巍山)和将凤永段(凤庆至永德)纳入省级“十四五”建设计划的建议》(第40号)。

 (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重点督办

 3.黄光德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农村公办幼儿园”的建议》(第27号)。

 4.罗春祥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漫湾镇白莺山打造成茶旅融合发展5A级旅游景区列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第28号 )。

 (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鹏飞重点督办

 5.周天祥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永德县天卫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冷库建设的建议》(第58号)。

 6.杨世年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永德县做优做强蔬菜产业的建议》(第63号)。

 (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志胜重点督办

 7.汤杰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民间医药挖掘整理、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的建议》(第117号)。

 8.董华明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把双江自治县列为全省“十四五”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规划建设盘子的建议》(第118号)。

 (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德扬重点督办

 9.南丽琴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第107号)。

 10.李文忠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芒卡镇人畜饮水困难的建议》(第108号)。

 (六)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龚文军重点督办

 11.李海玲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将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纳入省级重点园区的建议》(第84号)。

 12.李文俊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将耿马自治县孟定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纳入省级第一批建设盘子的建议》(第85号)。

 二、119件代表建议的具体承办单位和督办部门(详见附件)

 今年119件代表建议主办单位(部门)共有22个: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团市委,临沧供电局。协办单位(部门)共有14个: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市民族宗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搬迁安置办,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沧公路局、云南广电网络集团临沧分公司。督办部门共有10个: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人大民族外事华侨委员会、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员会、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承办、督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建议办理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履行好办理、督办责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建议办理的各项工作之中,结合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任务,加强代表建议与部门工作的有机融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好答复反馈和跟踪落实工作,推进办理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代表提出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二)加强沟通,规范办理。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与代表办前、办中、办后的全过程沟通协商。主协办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建议,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组织协办单位,采取召开专题会、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大调查研究和办理落实力度,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对重点督办建议,要严格按照“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的“四个一”工作制度重点研究、重点办理、重点解决。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市委、市人民政府已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评。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在“实”字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做文章,对能够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要及时落实解决;对建议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要持续抓好跟踪落实;对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要实事求是、开诚布公答复代表,认真阐明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要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同强化人大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协调配合,形成督办合力,采取专项督办、联合督办、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聚焦解决问题,紧盯关键时间节点,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工作。

 (四)严格时限,上报情况。请各承办单位于2021年5月12日前将本单位建议办理具体方案函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7月31日前将办理意见答复代表;对因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上述时限内难以办理答复的,须书面报经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同意并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后,于9月30日前办理答复完毕;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不允许出现无故拖延和主观漏办的现象。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继续抓好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中的2件B类建议的续办续复工作(详见附件3)。

 各承办单位对建议的答复,要同时抄送市人大、市人大常委会各具体督办责任部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各督办部门要对督办具体情况进行总结,特别是重点督办件要详细说明具体的办理情况,并于10月30日前将督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选举联络工委。选举联络工委汇总督办情况后形成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委办,市政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临沧供电局,团市委、市搬迁安置办,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沧公路局、云南广电网络集团临沧分公司。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印发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