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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临人发〔2020〕42号

时间:2020/11/13 11:29:04|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11月3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临沧市人民政府: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部门间国有自然资源统计数据交叉重叠,国有建设用地重批轻管,矿业权避让退出自然保护区相关政策不具体,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低、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森林资源管理仍需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力不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联动监管机制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监管措施有力、相互协调配合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协调联动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能力。

 二、切实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质量

 探索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体系,规范价值计量标准,实时动态更新,为全面有效掌握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规模、资源质量、生态功能、环境功能、市场价值的真实动态存量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完善报表体系,按照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规定,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准确反映政府资产家底。

 三、有效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效益

 充分运用国土“三调”成果,摸清国有自然资源总量、种类、空间分布和各分项目数量的底数,逐步开展国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利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推动资源变资产。

 四、努力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

 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增强国有建设用地执法监察力度,增强土地利用规划约束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科学论证、合理规划、有效利用,进一步优化临沧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