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临沧市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和被审计的市、县(区)有关部门,针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报送了审计整改报告。同时安排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第六纪工委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三个县和6个市直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从跟踪检查和被审计单位反馈的情况看,绝大部分单位从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积极进行了整改落实。
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市审计局审计和全市行业审计项目104项,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260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9043万元(其中政府债务审计问题金额52955万元),损失浪费金额5921万元(政府债务),应上缴财政金额2322万元,应归还原资金渠道13653万元,应调账金额1916万元。目前,已整改问题金额15526万元,整改落实率86.8%,其中:已上缴财政资金155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2439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1531万元。投资审计核减工程款节约建设资金3632万元,审计后挽回损失3248万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建设性和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290条,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9项,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84篇。审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事项)6起,涉及金额368.4万元,目前已有7人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纪律和行政处分,部分涉及体制性问题还在整改中。
一、市级预算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借用专款11000万元的问题。目前,涉及住房公积金专款10000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以前年度借入移民局项目资金1000万元市财政局正在整改落实中。
2.关于往来款数额较大并长期挂账的问题。截止2011年11月20日审计认定的暂付款40041万元已列支消化1280万元,其余部分逐步消化。
3.关于延伸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单位未及时、足额上缴预算资金的问题。涉及临沧凤羊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收取车辆通行费660602.80元、临沧市安监局收取安全生产培训费应缴未缴相关税费14620.31元、临沧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出租土地及房屋收入应缴未缴相关税费130820元、临沧市建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工程款应缴未缴相关税费73736元目前已全部清缴入库。
(二)市级税收政策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财产租赁行业税款征收存在的问题。临沧市地方税务局已督促直征分局加强财产租赁行业税款征收管理,对未申报交纳税款予以纠正,对漏征漏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建安工程税款及税率执行错误形成少征税款等27.13万元已清缴入库。并根据审计建议,分别制定了《临沧市地方税务系统税费执行和行政管理风险监控暂行办法》、《临沧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及行政管理责任考核办法》、《临沧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案件责任制办法(试行)》等一系列管理措施,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三)市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对(市商务局、市民宗局、市旅游局、原文化局、体育局、市政府接待处、市广播电视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建设局、市党史研究室、市外事办、原人事局、社保局、市计生委、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5个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597.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77.79万元,审计整改资金总额1497万元,整改率93%,审计建议被采纳63条。
1.关于部分单位未严格按规定及时将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353.12万元的问题。(市建设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263万元及代收排污费24.86万元、市社保局收取的金保工程建设费62万元、市计生委预算外资金3.26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已清缴入库。
2.关于违规挪用专款4.17万元问题。(市计生委将计生专款3.41万元用于接待费支出,市社保局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支付单位工会经费0.76万元等)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3.关于违规集资1038.8万元问题。市第二人民医院为解决搬迁建设及医疗设备资金向单位职工借款1038.8万元正在整改中。
4.关于违规收费9.98万元的问题。(市第二人民医院无证收取饮水费4.93万元、多收床位费5.05万元)已缴财政。
5.关于未严格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市文化局销售收入未入账5.7万元、虚列支出转账外资金10.34万元、白条抵库6.5万元和项目支出报销单据不完整手续不齐135.2万元等已整改完毕。市外事办支付相关费用未取得正规发票24.93万元已按审计意见完善了相关手续,制定了《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和《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市计生委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冲销历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3.63万元及报损甘蔗种植款3万元已作调账处理。
6.关于往来款项过大,未进行及时清理的问题。市广播电视局其他应收款210万元已清理189万元、其他应付款250万元已清理186万元;原市体育局90年代种植甘蔗亏损款21.4万元一直挂账至今未作清理;原人事局暂存款37.1万元正在整改中。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云县政府制定了《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及《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镇康县制定建立债务管理机制及偿债准备金制度和制定相应还款计划;双江县政府已责成县财政局、国资公司对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理顺新老公司的关系;凤庆县政府出台了《凤庆县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凤庆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耿马县财政部门正在积极规范债务管理,不断拓宽偿债渠道和建立健全及完善债务监督机制。
2.关于债务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镇康县对拉用各种暂存款项形成债务246.18万元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相关部门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上缴财政等方式整改完毕;永德县公安局拉用案件暂扣款165.6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2010年永德县医院以购药品的名义向县农信社贷款500万元转借给县国资公司,目前已归还170万元;临翔区未按照核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29820万元已整改21816万元;沧源县财政周转金损失253万元问题正在整改中;凤庆县违规以职工名义为单位取得银行贷款246万元已整改46.4万元,其余199.6万元已制定还款计划。
三、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此次专项审计(调查)项目3项,主要是全市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两基”教育经费。审计(调查)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0605.7万元,已整改落实8348.7万元,资金整改率78.7%。
(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2009年至2010年政法机关超范围列支办案业务费16.63万元的问题。(临翔区交警大队用办案业务费支付房屋维修费8.93万元及购买固定资产1.44万元、临翔区公安分局用办案业务费支付辅警工资6.26万元等)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2.关于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管理689.46万元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前年度收取的罚金585.94万元和收取的诉讼费52.19万元合计638.13万元、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收缴已结案毒资款40万元和市公安局法制科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11.33万元合计51.33万元)已在规定期限内上缴财政。
3.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少计固定资产151.95万元(沧源县检察院购入固定资产145.79万元、凤庆县公安局看守所购保险柜等0.58万元、市公安局购车辆支购置税等5.58万元等)已补记固定资产账;违规处置资产38.26万元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报废、划转公务用车,造成固定资产减少38.26万元)已补办手续。
(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跟踪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3624万元(云县1567万元、凤庆772万元、永德1285万元),三县政府正积极筹措资金逐步配套解决,并已纳入“代建制”逐年偿付。永德县教育局用校安资金违规支付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款和开发资金600万元,以及借给德党镇用于县一中征地费210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
2.关于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项目工程进展缓慢、监理不到位、建设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成立了校安工程建设督查领导小组,确保工程进度。双江县制定了《双江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现场监督工作职责》,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凤庆县政府下发了《201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乡镇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临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责成区校安办及时进行审计整改,加强工程监管。
(三)“两基”教育经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审计重点对各级财政、教育、税务部门以及涉及的学校、乡(镇)等61个单位2007年至2009年“两基”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各级政府对审计调查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政府分管领导亲自负责抓整改,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纠正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整改效果明显。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重点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廉租住房工程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情况等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凤庆占用农村低保资金发放城市一次性补助城镇低保资金1.02万元已归还,并按照审计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申报、审批、张榜公示及检查监督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相关制度;耿马少计发城镇低保资金78.19万元仍在整改中;双江县及时完善了低保户的信息管理;云县对全县低保动态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整改,共清理清退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条件236人。
(二)廉租住房工程建设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建设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制度的问题。双江教育局2009年、2010年分别在勐勐镇、忙糯乡等中小学实施的教师廉租房建设项目采用邀请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的问题,双江县政府提供相关请示及批复文件,同意采取竞争性招标;云县建设局实施的2010年黄山廉租房建设项目292套、14600平方米,已于2011年10月24日完成招投标工作。
2.关于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的问题。双江县国资公司实施的2010年1.5万平方米廉租房建设工程处于停工状态的问题,由于中标单位云县北河建筑公司不能履行合同,此问题仍在整改中;永德县政府在2011年3月17日将应属于2010年的建设任务124套调整到勐底农场实施,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临翔区2010年黄果园二期廉租房建设任务6450平方米,由于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及建设场地原因,该项目仍处于停工状态;临沧工业园420套指标任务数,已实施390套,目前还有30套由于拆迁原因尚未启动。
3.关于未按项目立项批复实施项目建设、投资超概算的问题。凤庆县实施的廉租房项目,实际比立项批复缩减了廉租住房20套的问题,凤庆县政府作出计划纳入2011年实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中补足完成;云县后箐乡政府实施的2009年廉租房项目,实际比立项批复缩减了廉租住房4套,目前已调整到滨江世纪城开发项目代建实施;镇康县2010年廉租房建设项目批复概算投资3000万元,实际签定施工合同价6261.58万元,原设计5层变更为16层,超概算投资相关批复手续及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等问题正在整改中。
4.关于廉租房入住人员身份不合规的问题。云县政府根据审计建议,责成相关部门按照《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清理核实,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清理整改工作。双江县政府已责成忙糯乡将入住领导干部搬出教师廉租房,现已全部搬出。临翔区对转借、转租廉租房的现象进行了整改。
5.关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项目资金来源不合规、白条支付工程款、超工程进度拨款等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此次重点审计市本级并延伸抽查临翔区、云县、凤庆县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情况。审计调查发现,在相关政策执行中存在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三县(区)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临翔区制定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和意见,指定专人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数据上报。云县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一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完善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花名册。凤庆县制定下发了《凤庆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台账》,确保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数据真实完整。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2008至2010年10月新增中央投资专项资金的“饮水安全”项目、全市“两污”工程建设情况、政府还贷“八条”在建二级公路征地拆迁资金、214线临双二级路里程及债务情况、以及11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于部分项目建设程序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制定了整改方案,纠正了违规问题,完善了招投标、监理和征地拆迁等方面工作。耿马县完善项目审批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云县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双江县加强工程监管,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落实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
2.关于部分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缺口较大,制约了工程进度的问题。目前,云县、耿马县发改、财政部门正积极协调、多方筹集资金,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3.关于部分项目上报工程投资进度不实的问题。二级路征地拆迁工程“耿沧线”多计征地面积,形成多计征地拆迁投资341.17万元已作核减纠正;“施孟线”重复支付征地拆迁费29.66万元正在整改中。
4.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未严格按规定进行核算管理的问题。凤庆县已责成发改部门将2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归还“两污”专户;云县对拉用的污水处理专项资金进行了充抵偿还;“临沧至永平”段的征地拆迁资金被“临沧至双江小黑江”(临沧段)占用64万元问题已整改;镇康县污水处理收费45.5万元已上缴财政。
5.关于建设项目超计划超标准问题。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超计划投资3067.99万元(超49.5%)、临沧市计生服务综合楼超计划投资138.14万元(超30.7%),目前正在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6.关于项目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拉用专项资金56万元购买办公家具及电脑,目前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凤庆县《小湾水电站淹没凤庆县城至鲁史镇四级公路改线工程项目》拉用专款1880.74万元正在整改中。
7.关于漏缴税费的问题。市第二人民医院23.05万元、小湾水电站淹没凤庆县城至鲁史镇四级公路改线工程4.11万元税费已补缴入库。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市审计局受市委组织部门委托,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0项20人,审计查出应负主管责任违规金额3168.71万元;应负主管责任管理不规范金额4094.33万元, 应收缴财政801.98万元目前已清缴入库。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变动情况:平调11人,继任2人,改任非领导职务7人。
(一)关于沧源县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沧源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强地方财政财务和专项资金管理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责成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审计决定,应上缴财政323.32万元已在规定时限内清缴。为确保各项惠农补贴真正发到农民手中,在“一折通”发放工作上加强重点环节监督,严禁由乡镇、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代管农户存折,确保惠农补贴发挥安全、规范。
(二)关于部门领导干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审计了(市水务局、市建设局、市司法局、原体育局、原人事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民宗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外事办、市扶贫办、市委党校、农校、市党史研究室、市农函大、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甘蔗技术推广站等)17个市级部门领导干部、以及沧源县审计局、财政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同步进行,有的问题已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进行了整改)。
1.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市建设局、水务局、党校、社保局等单位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管理476.59万元已整改;市农校挤占挪用助学金32.9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市教育局对农校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
2.关于公款私存、账外设账的问题。市司法局、市委党校、市甘蔗技术推广站等3个单位采取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和设置账外资产438.7万元,已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处理。
3.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如:市甘蔗技术推广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市司法局制定了《资金使用审批管理规定》和《财务核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行为。
七、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看,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财经纪律观念淡薄、内部管理薄弱、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财务人员业务生疏、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工程投资项目存在赶进度、上级拨款不及时等原因。
(一)个别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形同虚设。对财务人员缺乏有效监管,相关财务制度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部分财务支出报销单据手续不齐全、出纳现金日记帐登记不及时,没有按规定做到日清月结。
(二)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政策不到位,钻管理薄弱漏洞,牟取小团体利益。采用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将收入转帐外,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等。
(三)个别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财经法纪意识淡薄。
八、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3条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财政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制度。
(一)针对“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约束”的意见。财政部门制定了以下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健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考核办法,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透明度。
(二)针对“强化部门监管,规范财务管理”的意见。财政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研究政府部门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加强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推动预算编制和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有效衔接,强化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统筹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所属单位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的经常性监管力度。加强了对行政事业等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人员培训。
(三)针对“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融资平台管理”的意见。财政部门正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完善相关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建立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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