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6日上午,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县人大会议室举行。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实到1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德扬主持。常委会副主任陈卫东、田光荣、罗咏梅、陈革出席会议。
会议一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情况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1—11月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度县级财政部分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县规划(草案)的说明》;四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张君玲等同志任免职议案说明》、《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赵卫忠等同志任免职议案说明》、《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肖琴等同志任免职议案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沧源佤族自治县2011年度县级财政部分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草案)》、《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四五”依法治县规划的决议》。
会议对提请任免的干部均采取票决方式,并颁发任命书。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源庆,县人民法院院长郭兰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成能,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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